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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|
作者:admin 摄影: 责任编辑:admin 点击数:642 发布时间:2018/11/21 14:00:44 |
一、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实验课,不得迟到早退,迟到15分钟以上者,不得参加本次实验。
二、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方法和步骤,并写好预习报告,准备接受指导教师提问,无预习报告或提问不合格者,须重新预习,方可进行实验。
三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,保持安静,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,严禁高声喧哗、吸烟、随地吐痰和吃零食,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。
四、实验准备就绪后,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,方可进行实验。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,如实记录实验数据,独立分析实验结果,认真完成实验报告,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。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从劝告者,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,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事故、损坏仪器设备者,必须写出书面检查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。
五、实验中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,注意安全,节约水、电、药品、试剂、元件等消耗材料,。
六、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他事故,应立即切断电源、水源等,停止操作,保持现场,报告指导教师,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,方可继续进行实验。
七、实验完毕后,应及时切断电源,关好水、气。将所用仪器设备、工具等整理好,做好清洁工作,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八、应按实验要求及时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。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,须重做,课内实验成绩不及格者,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试,独立开课的实验总评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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